疾病要闻
健康警示
社会万象
民生关注
医学前沿
食品安全
医药资讯
新闻专题
排行榜
精彩回顾
疾病知识
医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新闻专题 >> 医改 >> 正文

湖南医改讨论稿出台 药品将集中采购统一定价

2009-05-09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医改·公共卫生

  今年起农村产妇平产全免费

  逐步在全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2011 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率力争农村达到50%以上、城市达到90%以上,其他人群达到30%以上。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从2009年起,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平产分娩实行全免费;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每年普查率达到妇女人群的35%以上;预防出生缺陷,每年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70万人。用3年时间,为700万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接种乙肝疫苗,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5万例,完成地氟病区改灶30万户。重点支持34个精神卫生机构、4个麻风村建设。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0年不低于17.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医改·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待遇趋同

  2009年起,选择部分三级医院开始试点。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贷款行为。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对部分公立医院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优化重组,包括整合、转型、改制,有条件的大医院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组建医疗集团。

  开展公立医院试点,探索政事分开、官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逐步推行按病种付费制度。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服务收费、药品提成收入和财政**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两个渠道。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上予以倾斜。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123>>
猜你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