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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今年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09-05-09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2009年-2011年,各级财政将新增投入425亿元(其中我省各级财政投入248亿元),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昨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发布了《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讨论稿)。根据该实施方案,全省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1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都将提高到6万元。

  三年内医保覆盖城镇全体居民

  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农村居民参合率提高到95%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2009年达到760万人,2011年达到1000万人。城镇居民医保2009年达到1000万人,2011年达到1850万人以上。2009年将全部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切实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按规定给予**。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参保。

  提高门诊和住院费报销比例

  我省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对我省给予**,其余部分省和市县按现行比例分担,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额,2009年分别提高到12万元和6万元。建立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个人自付封顶机制,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09年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2011年分别提高到80%、55%以上。扩大新农合补偿范围,在住院统筹补偿的基础上,2009年在全省42个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补偿,2010年全面实施。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到2011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现在的40%提高到50%以上,其中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率达到60%以上;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由现在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参保人员就医将“一卡通”

  我省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两年内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执行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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