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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2009-05-09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我省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今年我省在校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是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2万元和6万元,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75%和50%以上,2010年将分别提高到80%和55%以上,以后还将根据工资增长水平和基金收支情况逐步提高。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三年内,农村居民参合率将提高到95%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我省参合农民到2011年,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由现在的40%提高到50%以上,其中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率达到60%以上;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现在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
  
  据了解,今年在我省部分县和县级市开展的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试点,明年将全面实行。依托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我省年内还将在各市州选择1-2个县区开展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试点,明年扩大到50%以上地区,2011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年内我省将建立全省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制度,实现市辖区医疗保险由市级统一管理;2010年在50%以上的市实行市级统筹;2011年全部实行市州级统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而2年内,全省将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稿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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