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器官,不见人
中山一院医生并没有告诉三名“中奖”患者移植器官来自王鑫的捐献。
我国器官移植界将器官质量分为三等:一等是活体器官,二等是死刑犯器官,捐献器官最次。虽然王鑫的器官经过了风险评估才取用,在谁都当自己是VIP的情况下,医生们不想多事,也不想病人背着心理负担上手术台。
一位没有全麻的肾移植患者注意着手术的每一个动静,绷紧的肌肉一度让王鑫的肾放不下去。术前,他已成为器官移植的资深知道分子。他唯一不关心的就是器官来源。
患者和家属都用二分法判断来源:不是自己找的活体器官,就是死刑犯的。
技术与时俱进,而我国器官移植的价值观指针还停在上个世纪。
从上世纪60年代发端后,器官移植起步异常艰难。
1984年有关部门规定出台,死刑犯尸体或器官允许被利用。80年代取器官得层层上报、批准。有医生回应回忆,到宁波、杭州取一趟肝,出动医生和医院领导五六十人。
2000年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分水岭。之前不存在器官短缺一说,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记得,那时肝脏没人要,肾器官很多,价钱相当于材料费,6000至8000元。之后,全国可做器官移植的医院超过600家,连广东虎门镇的镇医院都敢做肝移植。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三倍。随之器官短缺,死刑犯器官变成挖不尽的富矿。
国外等待移植的富人嗅到了生机,涌往我国。在国外,比如沙特等地的去美国做移植手术,交35万美金,信息公布在网上,平均等待500天。而我国费用在20万以内,等待时间不超过一周。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住院部俨然变成了国际俱乐部,沙特、以色列、韩国……2004年,其国外患者比例超过53%。肝脏移植手术费用为25万左右,到2006年,已攀升至40万元。
彼时,意识到利用“自愿捐献”的死刑犯器官不妥的人,比“双色球”大奖得主还少。
2007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实施。卫生部同时对器官移植实行准入制,全国600多家做器官移植的医院只剩164家。
然而,一孽未锄,一孽又生。2007年最高法执行死刑复核后,死刑犯器官减少三分之二,民不告官不举的活体移植迅速蔓延。“以前活体移植占不到5%,2007年上升至15%-20%,2008年迅速超过一半。”何晓顺说。器官供给也随之国际化。广州某三甲医院的肾移植医生李锐(化名)听闻某越南华侨一批、一批地带越南人来广州卖器官。在一些医院,中介有专门的办公室,甚至有人挂上医院教授的名头。尽管严禁器官买卖的法规已赫然生效。
相反,规范却要付出代价。2008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严格审查,亲属关系要由司法系统的公证机关出据公证,就把患者送到了北方。“患者少了,江湖地位就下降。”何晓顺说。
在同济医院教授陈忠华眼中,死刑犯器官是器官移植界的毒品,而活体器官则是冰毒,一旦上了瘾,难以戒除。
活体器官移植本是陈忠华大力推行的,本意是让器官移植在血亲间进行,降低移植后的排异反应。亲属捐器官,费用几近于零,家境贫寒的患者也能打开生之门。
一些人却用中国式的智慧找到“钱途”:随便打一个办证电话,伪造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文件,陌生人就眨眼变为亲属。为了经济利益,绝大多数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只是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