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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师注册遇瓶颈

2009-08-07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她说,目前正处于社区卫生服务职能重新定位、事业发展重新规划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对全科医师的概念、执业注册范围有些混淆是短期内难以避免的,就像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设立了“全科诊室”,但部分社区在提供服务时仍习惯于专科的形式,老百姓也更认可专科形式的就诊。重新将这些社区医生定位,或者说“正名”,还需要一定时间,但此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是很有意义的。“只要现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生经过培训后符合注册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都应进行全科注册,这些具有全科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才能称为全科医师,称谓的前提应该是‘全科执业注册’。”

  董燕敏认为,应尽快对全科医师的判定标准达成共识,予以统一。“执业注册是医师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法律依据。是否进行全科专业范围的执业注册决定其能否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因此应将全科医师的称谓回归到执业注册专业范围的划分,使其成为与其他专科医师并列的横向划分标准。而全科医师教育培训应回归到改造现有专科医疗队伍及培养与持续提高全科医师队伍水平的先导性的基础工作。”

  设立全科医师初级技术资格

  据卫生部妇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目前国家有关**规定,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中、高三级,而全科医师只分为中级和高级两级,没有初级技术资格。

  “这对全科专业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全科相对于专科,立足于基层,既年轻又薄弱,而偏偏在全科专业提高入门标准。这是与国外接轨了,但与其他专科相比无疑增加了执业管理上的困难。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缺乏可行性,不利于全科医师队伍的规范建设与迅速发展。”董燕敏说。

  董燕敏指出,由于全科专业没有设立初级资格,致使大量从事全科医疗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初级医师无法注册全科专业执业,造成大量超范围行医。对晋升全科主治医师的人员资质难以规范要求,是影响和制约全科医师队伍规范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问题。

  专家还建议,针对我国国情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需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理顺并统一各类相关文件的关系,适时修订或补充相关法规条款,逐步与其他临床专科接轨,以保证全科医师队伍规范、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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