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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农合今年起实行即时结报

2010-01-07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1月6日讯(记者解照辉)省卫生厅近日制订《山东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此办法,参加新农合农民报销住院费用不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今年1月1日开始,我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始实行即时结报,出院时就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时结报”是指参合农民在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初审,对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按照规定补偿比例予以即时补偿,先行垫付补偿费用。垫付的资金由参合农民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按即时结报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结算。

  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根据当地参合农民医疗需求办理转诊手续时,应当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优先选择已开展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

  申请报销患者的参合身份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能补齐上述材料、住院收费发票用于商业保险等其他用途、外伤、意外伤害及连续多次转院治疗的,不予办理即时结报,并告知参合农民回参合所在地按有关规定报销。

  该办法同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应执行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并实行目录外用药和诊疗告知制度。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占药品总费用、诊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高于15%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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