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振忠
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新农合是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新农合面向农村所有居民,而医疗救助的目标人群是农村的贫困家庭。为更好地改善贫困人口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减轻其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应将这两种制度进行相互衔接。
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不可相互替代
新型农村新农合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同时推出的两项农村医疗保障基本制度。这两项制度具有同样的**目标,但性质不同。由于个人有缴费义务,因此新农合属于保险范畴,是一种既非社会保险亦非商业保险的由政府主导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则属于典型的社会救助,是通过转移支付实现不同人群和地区之间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我国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每个农村居民都享有参加新型农村新农合并享受其待遇的权利。新型农村新农合在筹资、补偿范围和补偿水平等方面应对所有农村居民包括贫困人口提供平等、公开、公平的参与和保障机会,这项制度并不具有“利贫”的天然义务。
医疗救助是由政府提供的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服务资助行为,资助的前提条件是因贫困无力满足医疗保健需求,所以只要是贫困人口都有权申请、有资格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确保贫困人口与一般人群获得同样的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应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
新型农村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是、不可替代的两个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
两种制度“有效衔接”确保贫困人口受益
新农合与医疗救助衔接的必要在于:
1.解决参合贫困农民的医疗服务可及性问题,新农合制度需要依靠医疗救助制度的协同作用。2.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制度需要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3.两种制度的“有效衔接”是确保贫困人口受益的必要条件。4.两种制度的结合有利于促进医院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5.管理层面的衔接有利于降低工作成本。6.医疗费用补偿方式的衔接有利于实现及时救助。
两种制度实现衔接有以下方式:
1.医疗救助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这是确保五保户、特困人口等救助对象从制度中受益的最基础条件。
2.医疗救助为救助对象缴纳部分或全部住院起付金,以降低或取消新农合的住院“门槛”,从而改善救助对象对住院服务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