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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审批 楼市调控**后的操作变化

2010-06-08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其他变化盘点

  贷款额降低首付增加

  **规定:“京十二条”要求银行提高各套房贷的首付和利率。

  银行做法:目前在首套房房贷方面,银行要求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50%。也就是说,新政实施后,借款人购买90-140平方米之间的首套房以及二套房时,能拿到的贷款额都比以前降低了,即首付款相应增加。

  三套房已全面停贷

  **规定:6月4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发出通知,明确对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

  银行做法: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已陆续开始通过“认房又认贷”来认定二套房和三套房,对于审查出的二套房,首付、利率均予以上调,三套房已全面停贷。在审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时,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借款人家庭名下有过两次贷款记录,不论该房产贷款是结清或已出售,再申请贷款时都按第三套房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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