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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住房消费税收**将尽快完成

2010-04-15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十项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其中就提到“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

  “我觉得税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之前盛传的房产税,依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另外一种就是其它税收**的调整,包括契税、营业税等相关**。”世纪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王斌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我觉得两种税都有可能,而且主要是针对第二套房的。”他进一步解释,不过房产税由于每年都征收,因此相对于契税、营业税等交易环节一次性的征收,更不利于房屋持有者转移税收负担。

  至于这两方面的税是否会能让居高不下的房价“降温”,王斌卿认为,如果房产税能实施,将会有效的提高房屋所有者持有房屋的成本,对于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会有一定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现有税制改革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房地产税,增加条款,另一方面是消费税,增加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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