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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重症与危重病例病情转归信息每日填报

2009-11-16猪流感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孟庆普)日前,卫生部下发通知,调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通知要求,对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机构要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每日填报病例病情转归信息。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要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和《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附卡》,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机构还要通过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每日填报病例的病情转归信息,并在其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调查表》。对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相关内容,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各地市、县(区)级疾控机构要及时审核辖区内网络直报疫情信息,将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通过网络上报,并为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代报疫情信息。同时,要收集和报告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数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等信息。

  通知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每周对外公布辖区内疫情信息,内容应包括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就诊病例总数的比例、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的住院人数、死亡病例数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每日公布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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