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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防控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发生及蔓延

2009-11-03猪流感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谭 嘉)近期,我国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部分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通知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现学校出现聚集性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通知强调,学校要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则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应保持良好通风,并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同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并确保举行场所保持通风。

  教育部要求各地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卫生部门的评估意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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