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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划定2010年医改16项主要工作任务

2010-04-20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展改革委负责)

  (2)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省(区、市)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区、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卫生部负责)

  (3)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发展改革委负责)

  (4)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卫生部负责)

  (5)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6)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7)密切跟踪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商务部负责)

  5.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保障其正常运行。(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鼓励地方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探索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4)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综合改革,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成效好的地区给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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