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 (记者王 鹏)近日,山西省卫生厅印发的《2010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指出,该省新农合工作将在筹资标准、保障能力、受益面、服务效率、监管水平等方面实现提高。
山西省卫生厅提出,201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9年的100元提高到150元;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参合农民在县级以上医院使用目录内药品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力争将参合农民的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到50%以上;在50%以上的县(市、区)推行门诊统筹,将参合农民因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发生的住院费用列入补偿范围,错过缴费期的新生儿住院费用随母亲享受补偿;市域内住院费用实现出院即时结报,选择部分省级定点医院开展即时结报试点工作;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督导机制,在全省10%的县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每市至少1个县),探索实行住院单病种付费、门诊总额预付、按床日定额付费等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