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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互认”不再是遥远的新梦

2010-02-25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未来需提升统筹层次

  在公布《暂行办法》的同时,人社部、财政部共同下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其目标是推进区域统筹和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并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就地就医、持卡结算。对此,美国兰德智库资深卫生经济研究学者张炜认为,真正实现可携带的、异地互通的国民健康保险,未来的根本解决之途,应在提升统筹层次上下功夫。

  “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致,各县的医保与待遇都不一样,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互通的难度。保险的意义就在于抵御风险,参加保险的人越多,‘险池’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未来的目标,应是建立全国范围的‘险池’。”张炜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张炜判断,未来中国很可能会形成医保的“地区联合体”。“统筹层次很可能上移,在发达程度相类的几个市之间建立,比如苏南几个市可实现医保统筹。这样,这个联合体中的参保病人可‘一卡通行’,享受同样待遇。”他说。

  不过,在张录法看来,在地区经济差异客观存在的现状下,要想夷平医保转移接续的障碍,在国家层面设立统一的较低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也许更值得尝试。

  “医疗保障体系也可以划分多个层次,分别由社保、地方政府、单位、商业保险公司来承担。社保只承担基本医疗保障,国家财政通过向不发达地区进行转移支付,在国家层面上实现拉平。这样,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转移就会非常便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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