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要闻
健康警示
社会万象
民生关注
医学前沿
食品安全
医药资讯
新闻专题
排行榜
精彩回顾
疾病知识
医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新闻专题 >> 医改 >> 正文

安徽省规定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须达标

2010-02-02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芜湖、马鞍山已分别列入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备选城市

  今年将重点抓好政府举办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011年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记者从2月1日在合肥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我省将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新型城市医疗体制,最大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工作,2008年1月芜湖市试水“医药分开”,同年6月,马鞍山市推行“管办分开”。如今,两市的改革之举取得初步成效,已分别被列入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备选城市。 2010年,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结构与功能,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并对公立医院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在抓好试点城市的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尝试。

  据悉,2010年,我省将重点抓好政府举办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启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届时,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将达到相应要求。

  到2011年,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临床路径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也将同步开展,以应用临床诊疗路径为契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药费用;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切实方便居民。同时,还将探索建立电子病历,与居民健康档案相对接,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探索单病种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王慧慧)

猜你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