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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院开设特需服务比例不超全部医疗服务10%

2009-10-19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晨报记者朱国荣报道 记者从在沪召开的“高端医疗与服务国际研讨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医改方案的要求,本市允许医院开设特诊部或特需病房,但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本市绝大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及部分二级医疗机构开设了特需门诊和特需病房,在三级医疗机构中,34家开展了特需门诊和特需病房。

   记者昨天还了解到,本市将在大型功能区新建国际化水平的高端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形成浦东国际医学园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医学园区2个医疗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高端医疗机构,为市民和境外人士提供多样化、优质化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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