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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新农合参保人不能参加广州外来工医保

2009-10-11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记者/许蕾通讯员/罗加亮)从10月1日起,在广州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正式享受广州医保待遇。参保的外来工看病平均报销水平可达到60%以上,目前广州市有1万多名外来工参保。

  昨日,广州开发区医院现场举办了一场外来工医保咨询活动,不少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工前往咨询(如上图,郭长荣摄)。

  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广州市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医保,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从业人员,才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费参保,同时还需参加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对于通过挂靠非法中介的非从业人员在广州参保的,属于违规参保和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停止其医保待遇;已参加外地“新农合”的,也不应重复参保。

  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表示,凡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其购买医保。“在目前的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以及外来工医保中选择参保,首选应当是城镇职工医保。但针对一些外来从业人员年纪轻、流动性大且不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员工,企业可以选择低缴费的外来工医保。”何继明表示,企业要善待员工,但员工也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参保权利。企业不为员工买医保的,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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