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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考评医务人员医德 23种情形“一票否决”

2009-09-18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闽医德考评 “一票否决”的23种情形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责任人员;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0.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15.违反规定,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6.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情形;

  23.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福州晚报记者  阮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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