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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改:以后退休人员有望异地就医就地结算

2009-09-07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曹娟娜) 今年,陕西省将重点实施10项医疗改革工作。记者日前从省医改办获悉,《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十项重点改革工作细化方案》已经出台。

  扩大医保覆盖面

  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95%以上

  按照省政府近日颁发的《陕西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省医改办对其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力求尽快把制度设计落实到改革行动,把惠民**转化为群众利益。

  陕西省将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此外,还将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9月起将大学生及有关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由61%提高到80%。同时还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

  城市人均筹资水平将达137元

  陕西省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00万人。城市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37元,城市困难群众人均可用医药费支出达到全省人均住院医药费支出的35%;农村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农村困难群众人均可用医药费支出达到全省人均住院医药费支出的34%。此外,今年还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启动医保市级统筹试点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就地结算

  陕西省将在铜川市级统筹试点基础上,选择一两个市启动试点工作。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同时,逐步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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