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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频开限额处方 病人数次就医为用光报销额度

2009-08-10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医院担心:超出部分要自己垫不敢开药

  门诊统筹**明明规定每个参保人月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00元/月, 为什么到了医院就不成了呢?原来医保基金中心和医院的结算是按照人头来计算的,一级医院和社区医院年度结算额度是400元/年,其他医院是600元/年。医院按照月度来计算,得出了病人月度报销限额。对此,部分医院如是辩解:“医院的结算只有个人最高限额的1/6,超出部分医院自己垫,我们怎么敢开药?”

  中心回应:限额标准超出测算标准五成多

  对于医院的担心,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并不认同。据统计,广州医保参保人平均就诊次数约为7.2次/年/人。2008年广州市三、二、一级综合医院门诊统筹金应记账金额分别为80元/诊次、63元/诊次和43元/诊次。在一般情况下,参保人选择大、小医院就医的比例约为7∶3,从而得出参保人年度实际医疗消费总额约为:

  大医院:7.2次/年/人×70%×80元/诊次=403元/年/人;

  小医院:7.2次/年/人×30%×43元/诊次=93元/年/人。

  目前,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结算额度已经超出了测算标准的五成多。

  喜

  买药一族回流医院

  市民高兴:医院看病抵过上药店买药

  医保门诊统筹的实施,正在改变不少参保人的就医习惯。“到社区医院看病、开药抵过自己到药店买药”的说法开始在一些精打细算的市民中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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