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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城市”的全民医保实践 (下)

2009-08-03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经过20年的发展,在2008年参保高峰期,在深圳市当时的861万常住人口中,已有858.83万人拥有了各种类型的基本医保。目前,深圳已基本形成金字塔形参保格局:170万户籍人口参加综合医保;在600多万非户籍参保人中,400多万流水线上的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医保,150多万中层员工参加住院医保,38万高层员工参加综合医保。

  非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将获医保

  在逐步向全民医保迈进的过程中,由于医保制度起步早、人群相对年轻、基本工资高于全国等多种原因,“年轻”的深圳遭遇着基金结余率过于庞大的困扰。

  为了充分利用医保基金、扫除医保制度覆盖人群的死角,自2007年7月1日起,深圳市又设立了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少儿医保,一年保费为150元,其中财政**75元。农民工子女只要在校、在园、在托,同样享受这一待遇。在深圳就读的大学生参照少儿医保,也被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深圳户籍的城市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综合医保,确有困难的可以参加住院医保,在一个月32元的住院医保保费中,财政**20元。从2008年3月开始,住院医保开始增设每人每月6元的门诊费用,参保人选定一家社康中心就诊可以报销门诊费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其医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由残疾人保障金为其支付保费。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由就业服务部门为每人每月提供300元**,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费。为引导参加综合医保的参保人首诊到社区,深圳市社保局又推出新规定:凡是这类人群首诊到社区,就可享受药品和诊疗费用七折的优惠,退休人员更是打到了五折。同时,无论哪个险种,只要参保人持续缴纳医保费用超过6年,一律取消封顶线。

  当前,深圳市正在考虑将持有《深圳市居民证》、满18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灵活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这部分人群参加深圳医保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曾经在深圳市参加基本医保3年以上;在深圳市拥有房产;刚刚在半年以内与在深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达到24万元以上。

  不过,要真正实现全民医保,未来的深圳还必须解决入托、入园、入校之前的农民工子女,非本地户籍,在外地无医保,随子女居住在深圳的老人的医保问题。同时,根据深圳市现有制度规定,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老人,必须一次性缴纳18年的医保费用,额度大约为8万元。由于费用较高,这一**自实行以来,仅有1000多名随迁入户老人参加了深圳市医保,也就是说,尽管制度已经覆盖到了这部分人群,但要让他们真正享受医保,深圳市医保依然任重道远。

  从1989年到2009年,从小渔村到现代化都市,中国的深圳依然“年轻”。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力争医保待遇平等化的实现,深圳市又响亮地提出了今年的目标:医保参保人数超过880万人。正如深圳市代市长王荣所言,“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在深圳消失,因为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农民工同样出生于这个城市、成长于这个城市、热爱着这个城市,他们同样是深圳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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