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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医保报销上限要达平均工资6倍 看江苏医改

2009-07-25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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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花费报得更多

  2010年,医保报销上限要达工资6倍

  我省明确,2010年医保**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则分别要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从而有效减轻大重病患者个人的医药费用负担。6倍左右到底意味着多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66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元。也就是说,按2008年的标准算,江苏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将分别提高到18万元、10万和6万元左右。

  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我省职工医保报销将达到国家规定的80%以上。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争取达到60%。我省还鼓励各地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即到年底时,根据当地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对患有重病大病、个人医疗负担重的参保人员进行帮扶,总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总费用的90%。

  2

  家门口看病更方便

  2011年,全省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

  15分钟健康服务圈,是指步行15分钟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照苏州等城市的成功经验,即将全省推广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提供给居民的将是全科的基础医疗服务,并且在降低药价、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方面均会有大动作。在昨天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到2011年,我省将全面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

  “社区医院设备差,医生经验少,去那看病不放心!”这也是这么多年来老百姓总是不太愿意去社区医院看病的最主要原因。针对这个担忧,我省这次明确,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取得职业资质,所有基层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3

  看病将会更便宜

  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使防治必需、质优价廉的药物得到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是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从整体上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重大举措,也是扭转“以药补医”的有效手段。据介绍,我省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结合我省居民用药特点,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并定期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调整和更新。我省明确,到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公立医院也将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这些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而为了进一步降低老百姓的医疗费用,医保**也将更加优化,到社区看病花费会变得更少。我省规定,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以减免诊疗费、挂号费,而且个人自付比例比到大医院看低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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