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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大调整 参保居民得实惠

2009-07-18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合肥居民医保启动两年来,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市劳动保障局从参保居民的利益出发,不断调整和完善**,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社会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5项**大调整

  提高住院支付比例。从2008年10月起,参保居民住院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中一类低保和重症残疾人的住院比例提高了20个百分点。连续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可达10个百分点。

  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将36种儿童用药和191种部分重症疾病用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扩大诊疗项目范围。将25种一次性医用材料、152项大额医用材料和341项诊疗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增加了门诊特殊病。居民医保实施以来,门诊特殊病逐步扩大到目前的25种,同时还提高了特殊病门诊的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和药品、诊疗项目范围。

  新生儿特殊的**。规定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可持户口本随时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受规定参保时间的限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

  参保居民得实惠

  **调整以来,居民医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参保积极。

  月基金支付大幅提高。基金支付额从启动时每月190多万元上升到目前的440多万元,医疗保障的功能更加显现。

  目录内费用大幅上升。通过不断扩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目录内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比例从最初的56。66%,提高到76。02%。其中一级医院提高到89。67%。

  居民参保积极性提高。随着居民医保待遇的逐步提高,过去不愿参保的居民特别是新生儿童参保积极,主动到社居委、学校要求参保,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目前我市正在开拓创新,进一步调整完善居民医保**,继续扩大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类,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让更多的参保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张智剑 孙春平·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张智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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