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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30万大学生10月起享受医保

2009-07-09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省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昨日下午在太原理工大学举行,从10月1日起参保大学生将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涉及到51所高校30多万名学生。
最高可报3万元
 
  据介绍,太原市辖区内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参保大学生缴费标准比照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执行,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具体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20元,学生个人负担40元,其余费用由政府**。符合低保标准的个人负担20元,重度残疾者个人不负担。        
 
  大学生参保后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参保的第一个医疗年度起,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大学生的门诊费暂定为每学年20元。大学生在门诊就医时应在首诊定点医院或被确定的高校卫生所进行,具体的门诊统筹办法将另外制定。

  确定50个定点医疗机构
 
  大学生的参保登记及缴费将由各校统一办理。其中,参保登记以学籍为主,也就是说,在外地分校的大学生也可在太原市参保。
 参保后,大学生可在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院,在一个医疗年度(1至12月)内不得变更。其中,转诊定点医院、专科定点医院和高校卫生所不能作为首诊定点医院。
 
  目前,太原市共确定了50个定点医疗机构,包括28个首诊定点医疗机构、7个转诊定点医疗机构、9个专科定点医疗机构、6个高校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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