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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快村卫生室全覆盖步伐

2009-07-08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全省村卫生室覆盖率今年达到80%以上

  ●各市对村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建立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制度

  消灭卫生室空白村,提高乡村医生**,严把村医"准入关"……记者7月2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相关实施方案已出台,山西省正在加快村卫生室全覆盖步伐。

  今年,没有卫生室的空白建制村将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全省村卫生室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依据相关建设要求,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800人以上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标准化村卫生室至少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预防保健室。设备配置方面,按照卫生部制定的33个备选品目为村卫生室配置基本设备。省里按每村不低于0.5万元标准拨付专项资金分配到县,各县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集中招标采购。各市将在7月中旬前完成 "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并下达投资计划,7月下旬落实资金并开工建设,9月底前全部完工。

  各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乡村医生**的具体标准,**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对 "空白村"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在聘用期间其**标准应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与此同时,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建立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制度。配合村卫生室"全覆盖"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由各市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考核聘用,录用后发给《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注册。各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村来村去"的定向培养方式,委托医学中专或专科学校,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合格,发给《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程序注册上岗。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和工作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进行工作评价。(记者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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