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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央医疗保障体系应提上日程

2009-04-11医改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议论已久的医疗体制改革又起步了。当此之际,中央政府似乎应当考虑,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国民医疗福利保障体系。

  中国目前存在四个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除了人们常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外,还有另一个最为人诟病的体系,即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体系。

  这四个体系相互分割,互不衔接;而且,每一体系内部,也是地区分割,因为,其统筹的层次都在市县一级。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显然已经给人们带来很大困扰。

  近年来,人口流动频率较高,很多人在退休后到异地生活,不少工薪阶层被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当然,还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他们还会在城乡之间、在不同城市之间来回移动。这些处于流动中的人口在就医中遇到巨大难题。很多农民工在返乡的时候干脆退掉原来的医疗保障,这不仅损害个人权益,也影响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性。

  一个国家总是要分成多层级行政区划的,但中央政府的职能则在于打破、弱化地方之间的界线、壁垒,以维护大社会、大市场的正常运转,为人们在国境之内的自由迁徙提供便利。福利体系的部门与地域分割,也会妨碍大社会、大市场的运转与扩展的,因而,中央政府自应想办法使之统一。

  《方案》提出的是一个自下而上的实现医疗保障一体化的路径。但我们也完全可以设想一种自上而下的进路。具体来说就是,中央政府出面建立一套面向全体民众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

  这一体系的最大特征是普遍而平等。它平等地覆盖全体国民,也就是说,所有公民,不论其为农民、城市居民,也不论其居住在北京,还是居住在宁夏,都拥有一个水平相同的医疗保险账户。这样,不论他在什么地方看病住院,都可以使用这个账户支付费用。

  提供这种普遍而平等的医疗保障,正是中央政府的正当职责所在。尽管人与人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必然会有差距,但是,中央政府却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它也有责任透过自己的财政**,尽可能确保全体国民之平等。至少它应当确保,全体国民能够享受同等的中央政府供应之福利。

  当然,中国如此之大,不可能把所有医疗保障都提升到全国统筹层次的。但中央政府可以建立一个较“薄”的、基本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除此之外,各地可依其经济社会条件,维持水平不等的医疗保障体系。由此形成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是有分有合,医疗保障既有国民的同一性,又有市民的多样性。

  建设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也许不需要中央政府额外花钱。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央政府当有不少投入。《方案》称,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这其中当有部分用于医疗保障。用这些钱,中央政府可以支持一个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了。

  作者为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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