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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无处罚条款执行堪忧

2011-03-23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尚未明确包含办公室

  “这里室内公共场所的定义是什么?不包含办公室吗?”在采访中,姜垣反问记者。

  据记者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其中,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里对公共场所的定义为宾馆、饭馆、旅店等七大类28项,不包含“办公室”。姜垣对此表示了遗憾。

  不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国务院,如需修改,已超出卫生部门权限。

  执行起来恐有困难

  姜垣还提出,细则发布是否意味着所有餐厅全面禁烟?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系统人士说,实施细则虽然涉及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但只是一个实施细则,效力有限,执行起来也会有困难。

  卫生部监督局环境卫生处处长谢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这次修订,表明了卫生部积极履约控烟的决心。本报记者 吴鹏

  - 定义

  公共场所

  1987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公共场所指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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