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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抢订暗藏陷阱 年夜饭要避免“年夜烦”

2011-01-15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避免“年夜烦”维权须“给力”

      面对“有价无单”、订金先行、不得自带酒水等行为,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波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酒店限定最低消费数额、不退还订金、规定不得自带酒水等行为属于设立霸王条款,明显不恰当。

      杨高波说:“由于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范这些行为,才形成了饭店业混乱的现状。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以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逯逸表示,消费者一方面预订前应留意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的相应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明确收费标准,包括有无服务费、泊车费、开瓶费等。其次,预订时消费者应索要一份预约合同,消费完毕应保存好预订票据和发票,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凭证。

      据了解,年夜饭市场的火爆也催生了新兴的年夜饭消费形式。记者看到,包括北京、上海、浙江的一些网络卖家都卖起了半成品年夜饭套餐,价格从400元到2000多元不等。甚至还有一些酒店推出了“出租厨师”的业务,可以租个厨师回家做年夜饭,让厨师做出适合自己口味的菜色。

      在乌鲁木齐经商的钱金初早早预订好机票,打算飞回杭州跟家人团聚。他表示,年夜饭在哪里吃、吃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能和家人在一起。“父母的慈爱,家庭的和睦,尽在丰盛的饭菜里,千万别让过多的商业气息和消费纠纷破坏了浓浓的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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