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刊号和广告许可证
除了内容露骨之外,医院内刊还有很多地方令人诟病。
按照2005年9月20日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同样,在此前(1997年12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更是明确规定,“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活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同时规定:“印刷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不得省略或假冒、伪造。”对于刊登广告的问题,则有第六条做出这样的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拉赞助或搞**经营性活动。”
但是,记者手头掌握的几种医院内刊却统统没有刊号和广告经营许可证,明显违反新闻出版相关法规和广告法。
并且,很多医院内刊都是用明星做封面。但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都没有跟明星签订广告合同,涉嫌侵犯明星权益。“内刊从正规报刊、互联网上摘录的内容,这些医院根本没有付转载费,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一医院人士告诉记者。
危言耸听误导患者
既然内刊乱象丛生,那内刊中的健康资讯是否真实可信呢?
记者将收集到的部分杂志拿到青岛市海慈医院,该院有关医师仔细阅读之后认为,这些杂志中宣传的所谓“健康知识”根本就是玩笑之作,要么危言耸听,要么胡说八道。“像包皮过长问题,将‘包皮过长’这种再普通不过的小问题与‘阴茎癌’、‘不孕不育’等极端个别病例相提并论,明显在吓唬人,诱导你去他们医院做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