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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医院错诊误做手术 患者家属跪求转院遭拒绝

2010-12-02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鉴定

  切口不长原来是肠瘘所致

  “在市三院看不好,我们不能耗着等死。”梅的妻子张爱玲说,2008年7月24日,其丈夫从市三院出院后直接到153医院治疗,接诊大夫看过病历当即做照影,结果显示为“乙状结肠肠瘘”。医生介绍称,梅的肠子出了问题,切口不好痊愈,想让切口长好必须先治肠瘘。

  在该院经过治疗,梅的肠瘘有所减轻,肚子上的切口很快愈合。因153医院不专治肠瘘,医生建议他们到南京一家医院治疗,随后他们将此事反馈到市三院,对方同意派车派人带他去治疗,“前后去了两次,医疗费是他们拿的。”张爱玲说,在南京治疗几个月,尽管病情没有彻底根治,但情况比以前有好转,他们听从了市三院的建议,回家慢慢静养。而在此期间,他们越发感觉市三院诊断错误,遂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

  “你看看,市三院的责任有多大。”张爱玲拿出编号为河南医鉴(2009)023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析意见”栏指出:

  1.患者第一次就诊时,医方采取的手术治疗有指征。但在术后患者出现体温连续升高、切口感染、下腹疼痛等症状情况下,医方未予足够重视,没有进一步检查,致使下腹部感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2.患者第二次就诊时,医方没有充分考虑患者严重会阴部感染病史,而仅以结肠镜、CT等检查结果,诊断“乙状结肠占位”错误,行“剖腹探查术”等。

  因此,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目前“肠瘘”、“膀胱瘘”有因果关系。故承担主要责任。落款时间是2009年4月10日,加盖公章是河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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