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媒体工作者小王表示,对于员工是否做工间操不应作强制规定。
张自如却认为,在工作时间内,企业单位有权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作为劳动条件改善的受益方,职工也应积极参与推广工间操。
何仲恺认为,如果能实现锻炼职工身体的目的,单位和个人当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体育活动项目,不一定非得做广播体操。“推广工间操只是一种符号或者形式,更重要的是借推广工间操的风,提醒人们每天坚持锻炼身体的重要性,进而将锻炼生活化。”
本次调查发现,真正能在平日里经常锻炼的人仅占33.4%,超半数人(50.9%)只是“偶尔锻炼。此外,12.9%的人表示,自己平时很少锻炼;更有2.8%的受访者坦言“几乎不锻炼”。
“锻炼有益身心的道理谁都知道,但人有惰性,具体实施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何仲恺说,人们往往很难做到一个人坚持锻炼,如果这时有一个“小组”和他一起锻炼,效果会明显好转,“做工间操也会产生‘群体效应’,这会让人们在相互督促的环境中轻松地坚持下去。”
调查中,64.9%的人建议工间操时间应更灵活,以适应个别特殊职业;63.1%的人认为,工间操的内容应多样化,比如增加瑜伽、眼保健操等;59.7%的人建议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创造全民健身氛围。(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