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还没投入使用就有了30万收入
2005年,中心血站准备建造32层综合业务楼,这又为袁俊民提供了一次发财的机会。
实力雄厚的临沂某建设集团一公司中标,承建综合业务楼。工程还没开工,该公司经理李某就送给袁俊民3万元;综合业务楼主体成形时,李某又送给他5万元;2008年春节前,综合业务楼即将竣工,李某的感谢费数额再次攀升,一次性送给他10万元。在接受调查时,李某对办案检察官说:“送钱的目的就是想和袁俊民搞好关系。”
除了大楼建设之外,不论“级别”大小的工程,都成了袁俊民的“敛财工具”。
2005年八九月间,一家移楼公司承接了中心血站一座办公楼的平移工程。2006年春节前,为了与袁俊民搞好关系,希望能及时拿到工程款,该公司负责人送给袁俊民好处费2万元。
到了2006年上半年,中心血站新综合业务楼地面以及楼体局部需要恢复,工程由外地一家建筑公司承揽。为了能在施工中得到关照并及时领到工程款,这家公司负责人孙某送给袁俊民5万元“好处费”,工程完工后又送上了4.8万元。同在这一年,综合业务楼楼基工程让另一家公司承揽,其负责人于某一次性给了袁5万元“好处费”。
就这样,大楼还没正式投入使用,袁俊民就有了30多万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