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发生后,重庆市政府启动了气象灾害Ⅱ级应急响应,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抗灾救灾措施。及时了解受灾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照明、生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目前受伤人员已分别安置到乡镇、县城和市级医院救治。对因灾死亡人员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对其家属进行抚慰,死者家庭有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
目前,受灾地区已开展受灾住房安全检查和维修加固工作,由各村组成维修队在建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受损房屋维修,维修工作力争在20天内完成。重庆市政府下拨救灾资金1200万元,其中垫江县600万元、梁平县400万元、涪陵100万元、彭水100万元,重点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和房屋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