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反歧视手段频出
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明确今后各省区市、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时,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与此同时,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不能领取食品行业健康证起诉当地卫生部门,并不断有好消息传来。3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乙肝携带者陈玲(化名)上诉深圳德昌电机乙肝歧视一案也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并以劳动者携带者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判决被告赔偿陈玲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事情正在朝着人们希望的方向前进。然而,雷闯告诉记者,国家出台的有关**在现实生活中的落实情况“并非那么好”。
“现在一些地方有一些规避**的手段。比如就业体检时采取员工自愿检测的方式。”于方强也告诉记者,规避手段多样,但最常见的就是让员工自己拿着体检单到医院去说是个人体检,体检单交回公司时如果没有乙肝项目,公司就会让他回去重检。“还有笨的办法,就是和员工签一个自愿体检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