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顾林一案,似可窥见当前引发弃婴问题的一些社会弊端。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鞠青认为,当前靠社会道德的力量难以唤醒失去良知的父母,必须借助法律的力量。对于因遗弃行为使未成年人重伤、死亡或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走投无路的,应当依法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但也有不少人对弃婴者持同情态度。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即向记者表示,“有办法的话,有谁愿意扔掉自己的孩子呢?贫困人群的处境本来就很艰难,当面对‘突如其来’的孩子或无法承受的医疗‘包袱’时,往往会选择弃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最开始收治顾林弃婴的医院虽然向顾林说出了“人财两空”的话,但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却表示,顾林弃婴所犯的病是可以治好的,费用只需要两三万块钱。
顾林案件的主审法官指出,针对弃婴问题应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如果有钱治病,顾林是不会遗弃自己的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