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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考试题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2010-01-27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记者谭 嘉)近日从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获悉,该中心在起诉某出版社擅自出版发行医师资格考试试题一案中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方向医考中心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相应赔偿也已完成。该案为中国首例确认国家统一考试试题著作权案件,对保护国家统一考试机构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2月,医考中心发现某出版社擅自出版发行了该中心组织命制并在既往考试中使用的医师资格考试试题,并于2008年9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著作权纠纷诉讼。法院于2009年7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医师资格考试试题属法人作品,医考中心是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的著作权人,判决该出版社及作为同案被告的发行商北京颐恒博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侵权图书,在《健康报》上刊登声明向医考中心公开致歉,并赔偿医考中心经济损失、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及承担案件受理费。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方要求再审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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