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要闻
健康警示
社会万象
民生关注
医学前沿
食品安全
医药资讯
新闻专题
排行榜
精彩回顾
疾病知识
医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 正文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09-11-26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北京市6.6万辆出租车25日开始对乘客每次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

  目前北京市所有出租汽车已经都统一张贴了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提示标识。当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时,将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多付1元的燃油附加费。驾驶员在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同时,还要出具票面为1元的定额“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

  北京市出租司机崔红立介绍说,每天平均载客在15次至16次,能收15元至16元的燃油附加费,一个月就在400元以上,基本上可以抵消油价上涨所增加的成本。

  市民王丹表示,自己不是经常坐出租车,感觉每次增加1元还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因为多了这一元钱就不坐出租车了。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当北京市93号汽油价格超过每升6.5元时,将启动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即93号汽油价格在每升6.5元至7.1元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的基础上,对乘距超过3公里的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11月10日,北京市93号汽油价格由每升6.28元上调为6.66元,已超过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定的实行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价格。

  (来源:新华网 记者:李志勇)

猜你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