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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3-5年内村卫生室“一体化” 严禁擅自购药

2009-11-17社会万象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伟)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石家庄市将积极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计划利用3-5年时间,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

  据了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对村卫生室在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资产及药品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按照要求,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卫生院举办,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所在村名)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实施药品统一配送,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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