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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文)

2010-06-12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 献血后的恢复有个体差异。献血后对身体一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血容量在1~2小时内能迅速得到恢复,蛋白质2天内就能补充,红细胞在3周内即可恢复。献血后要注意什么 多长时间可以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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