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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质疑独生子女费30年不变:不如提高孩子医保

2010-06-01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建议提高医保报销额度

  “20元钱不如不发,或者改个用途,比如提高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不少独生子女家长最希望提高独生子女医保报销额度。南京市民李女士说,她和丈夫属于工薪阶层,儿子是早产生下来的,现在3岁,但身体比较弱,很容易感冒发烧。“这些小病主要是看门诊,虽然儿子参加了居民医保,但是门诊一年最多报销120元钱,实在是太少了。不如解决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问题。”李女士建议。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明确,“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持证家长能享受到这一规定,而相当多的改制后的非公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家庭,却无法享受。为此,民盟南京市委员会建议,应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应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额度,同时还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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