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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吸烟将有统一电话 《条例》明确各部门职责

2010-03-17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快报讯 控烟涉及到众多公共场所,执法的难度也加大。为了避免出现政府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将原来的“多头执法”修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也是俗称的市爱卫办)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根据《条例》,广州市将公布统一的控烟举报电话。

  《条例》新增规定,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市民有权向市爱卫会举报和投诉。市爱卫会应当设置并且公开全市统一的举报和投诉电话,方便投诉。

  此次《条例》明确了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控烟职责,如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控烟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所管辖学校的控烟工作等。但市爱卫会可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参与。

  《条例》还规定,市爱卫会应当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免费发放禁止吸烟标识、警示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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