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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居民将有“健康档案”

2009-12-21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0~36个月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重症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应首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城市居民健康档案首先锁定六类重点人群。

  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一生健康相关信息的记录,将实行终生健康管理,并且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密切相关。对于一些市民担心个人健康档案中的信息被出卖或者泄露,省卫生厅着重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建立、管理、使用健康档案的过程中,不得泄露涉及居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另外,目前我省已经开发《安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不久后将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医院可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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