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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万余孕产妇将分享30.6亿元**

2009-09-28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崔 芳)卫生部近日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实施的重大公卫项目之一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的目标和资金分配情况。据此,今年全国1125万余名农村孕产妇将分享中央财政30.6亿元的住院分娩专项**资金。根据地区的不同,最高的将人均获得400元**,最低为50元。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以2008年为基础,住院分娩率逐年增长,达到以下目标:住院分娩率低于80%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5%~10%。住院分娩率为80%~90%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4%以上。住院分娩率为90%~95%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2%以上。住院分娩率已达到95%以上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稳步增长。

  通知同时公布了今年中央财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资金分配情况。据介绍,中央财政**标准分为人均50元、10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400元七档。其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发达、财政承受能力较强的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均可获中央财政**50元;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均可获中央财政**400元。全国31个省(区、市)1125.7万名孕产妇,将分享总计为30.6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

  据悉,该项**已经拨付到各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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