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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保缴费仅剩半月 提醒市民:过期缴费麻烦多

2009-07-15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晚缴费 不划算

  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规定,在7月30日前缴费参保的,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看病报销的**。而如果在7月30日前没有按规定缴费的,在参保时不仅要正常缴费外,还要全额补缴以前年度的医保费,同时还要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今年应该参保而没有参保的,到明年或者后年再参保,不仅要缴纳当年的费用外,还要补缴往年的年度医保费。同时,只能在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看病报销的**。本报记者周艳涛

  多了解一些  居民医保待遇今年大幅提高

  从今年7月1日起,西安市居民医保**做了重大调整,具体包括:

  (1)扩大了参保范围,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参保。

  (2)门诊慢性病**由3个病种增加到11个病种。

  (3)生育费用纳入**范围。

  (4)将少年儿童的门诊三种意外伤害纳入报销范围。

  (5)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非从业居民调整为55%,少年儿童调整为60%。

  (6)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非从业居民调整为5万元,少年儿童调整为7万元;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三种疾病的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7)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

  (8)起付线调整为:社区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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