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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危重急诊可“先救治后补费”

2009-06-11民生关注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卫生部下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须按病情程度分诊病人

  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昨日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急诊挂号可优先

  《指南》明确,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应当按照指南中措施进行管理。与今年1月卫生部向社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等增加进来,明确了急救患者在获得医院服务上的优先权。

  《指南》中进一步要求,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急诊科的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记者昨日致电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介绍说,北京市的三级医院一般都有与急诊科相配套的独立的挂号、收费等部门,保证急诊者及时获取医疗救治。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新华社5月曾报道,太原的崔女士在一家三甲医院就诊时,门诊、急诊、住院部三个部门医生互相推诿,在长达40分钟的时间内,竟无医生救治。而在卫生部下发的指南中明确要求,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另外,急诊应当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要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急诊医护可优先晋升

  急诊科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强度高,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南》中也增加了激励措施,要求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方面给予倾斜。

  另外,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也增加了一年工作经验,更加严格。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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