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要闻
健康警示
社会万象
民生关注
医学前沿
食品安全
医药资讯
新闻专题
排行榜
精彩回顾
疾病知识
医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医药资讯 >> 正文

在北京开药店门槛更高了

2011-12-30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药品零售企业中配备的药学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企业需要建立覆盖药品流通全过程的信息追溯系统,非公共商业设施内的地下室及二层以上建筑内不得开办药店,包含上述信息的新版《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从12月27日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北京市药械经营企业准入**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针对当前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能力普遍偏低的问题,《规定》将过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的标准,提升为至少1名执业药师及2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此外还提出,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当配备至少1名中药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及至少1名中药调剂员;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该局同时还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等文件。

猜你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