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要闻
健康警示
社会万象
民生关注
医学前沿
食品安全
医药资讯
新闻专题
排行榜
精彩回顾
疾病知识
医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医药资讯 >> 正文

非法行医:基层医疗机构的隐患

2011-03-30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二是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侵权?本案张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即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更何况本案中由于患方家属举报,卫生局检查大队已作出“张某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依法取缔”的卫生监督意见,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证据也十分明显。可见,一旦认定非法行医,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构成医疗侵权。

  总体看,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与城市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相比,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缺医少药严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仅靠大批乡村医生担负着提供一般性医疗服务的任务,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人还不具备《执业医师法》所规定的条件,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农村患者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知之甚少,不清楚开设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应遵守的规则,对正规医院收费心存疑虑,被个体诊所相对低廉的收费所吸引,易被非法行医蒙蔽。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加大部门联动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据2009年对东部沿海某省基层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现象和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进行分析,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据点,擅自执业最多。其次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主体类别以个体为主;罚款平均为2994元,处罚额度过低。再次是医务人员未更改注册执业范围和超出自己的注册范围及异地行医,也较为多见。二是强化培训,建立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机制。非法行医之所以在基层因时而生,一些没有经过严格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的“医生”混入医疗队伍,就是因为随着医改**的逐步推进,卫生经费向基层倾斜的同时,人才的引进和发展仍然滞后,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是最突出的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宝山区高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军医大学)

<<12>>
猜你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