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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河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投保“医疗责任险”

2010-12-21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明年1月1日起,全省县(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统一按照要求进行投保。以后,因为医院责任发生的医疗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昨天,省卫生厅正式公布《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试行)》,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作出要求,对于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省卫生厅表示鼓励支持。

  实施目的解决医疗纠纷

  推行医疗责任险,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条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调解,三是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省卫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现实中,无论通过现行规定的哪种途径,医患纠纷都往往久拖不决。本次推广医疗责任险,一个前提就是在全省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即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方案,全省建立了由卫生、司法、公安、保监等部门参与组成的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医疗纠纷预防和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置协调工作,并对全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及医疗责任保险实施工作给予**支持和技术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并负责安排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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