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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现象愈演愈烈 单个部门独立打击医托难度大

2010-12-10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医托并非无“法”可治

  那么医托是否真的就无“法”可治了呢?福州中天成律师事务所陈景名律师认为,医托的行为,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

  陈律师认为,如果雇请医托的医生无执业资格,就能涉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为其服务的医托作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就构成法律上的“共犯”。医托的违法行为属于诈骗,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被罚款或拘留;重则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998年,卫生部、公安部曾联合颁发《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明确认定医托违法,行骗者将受到处罚。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医托,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

  2010年9月29日,福建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医疗机构雇用“医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9种行为将被扣10分,不良执业行为给患者造成伤害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加倍扣分。一年累计扣分15分~30分,将暂缓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扣分累计超过10分,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施作霖院长认为,打击医托仅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卫生、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联动,成立专门的整治小组。若要根治医托问题,仅打击医托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大对那些雇请医托的诊疗机构的整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断绝其雇请医托的念头。“只要相关部门把打击医托作为工作重心,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成效。”对患者来说,改变就医观念也很重要。一般医院就能治好的病,不必非到大医院看。同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避免‘病急乱投医’,提高对医托的警惕性,也能降低上当受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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