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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八项优先优惠** 普惠计生家庭

2010-08-18医药资讯 来源:全民健康网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 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普惠**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将在八个方面对计生家庭实施优先优惠。

  新民居建设优先安排

  《意见》规定,在新民居住房建设与改造中,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在住房建设改造、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分配上,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未纳入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在宅基地分配和房屋改造上优先照顾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

  计生家庭子女上学有资助

  在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中,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给予优先资助;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中给予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于公办学校的寄宿小学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年750元的生活费**;对考入高等院校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资助;对就读于高等学校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享受生源地贷款,优先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优先享受勤工助学等资助**。

  优先提供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提供养老服务,并由县级政府出资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纳入五保供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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